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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托:建设良好法人文化 强化公司治理助力高质量发展

2025年1月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信托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是继2018年资管新规、2023年《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之后引领信托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描绘了信托业未来10年的发展目标和要求,为行业未来发展明确了定位,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意见》从本源定位、监管体系、风险防范化解、规范发展等多个维度构建长效机制,着力推动行业回归本源、加强法人治理、强化尽职履责、及时排查处置信托业务风险,加强信托制度建设,明确了建设信托行业新格局的重点方向。

 

在推动信托业回归本源的过程中,良好法人治理是一个重要环节。《意见》要求,信托公司要深化党建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严格关联交易监管,落实关联方名单制、信息披露和监管报告等要求,严禁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强化合规风控导向,信托公司股东优化对信托公司的绩效评价体系,信托公司完善内部考核和薪酬管理。落实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加强异地经营监管。这些要求为信托公司建设良好法人文化、强化公司治理指明了方向。

 

一、以党建引领作为公司治理的政治保障

 

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既是完善信托公司治理体系的关键路径,更是信托业回归本源、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为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和规范化运作水平,?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下称“云南信托”或“公司”)将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情况作为属于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内容,按照建立“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和党委班子选优配强的原则,持续优化党委班子结构,切实落实“三重一大”与董事会依法行使决策职责的有机统一。“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机制的建立健全使得进入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的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能够严格落实党组织决定,保证党中央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司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为加强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深度融合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障和制度保障。

 

公司党委积极推进“党建+良好法人文化建设”工作模式,探索将党的领导融入良好法人文化建设,通过良好法人文化建设实践活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群众优势和意识形态优势转化为深化企业转型发展的理论优势、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为公司治理和经营发展提供切实可行的实践框架。

 

二、构建关联交易全流程管控体系

 

《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信托公司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建立有效的关联交易风险控制机制,及时调整经营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促进公司安全、独立、稳健运行。为此,信托公司应从制度与规范层面,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诚实信用、公开公允、穿透识别、结构清晰的原则,完善关联交易管理相关内部控制机制建设,从关联交易的整体管理架构,关联方认定与管理,关联交易的认定、管理、审查、报告、披露、审计与责任追究等层面,不断规范内部管理。同时,要从系统建设层面,不断完善内部信息系统建设,提升系统对关联交易的自动化识别水平,控制在关联交易识别与报送层面的操作风险,提升风险管理水平。

 

近年来,云南信托结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断修订完善内部制度,持续完善信息系统建设,通过在公司内部信息系统中内嵌关联交易校验控制,对公司业务进行监控和校验,保持关联交易报备与实际业务发生情况一致。公司建立了关联方信息档案,按月梳理关联方名单;定期开展关联交易内外部审计工作。对于未按照规定报告关联方、违规开展关联交易等情形,公司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对于关联交易信息,公司严格落实相关制度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告、披露,不得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深化合规风控理念,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健全考核管理机制

 

(一)严守合规底线需要管理框架与日常考核、评价及培训工作深入结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是信托公司开展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制度依据。  

 

近年来,云南信托进一步完善合规风险管理框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确保依法合规经营。合规风险管理考核与问责机制是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中重要的组成内容,公司严格落实员工违规行为处理相关办法,执行绩效考评制度,将合规风险管理的考核与问责落到实处。公司在绩效考核指标中建立了合规经营指标、风险管理指标等考核内容,且权重高于其他类型指标。针对关键节点,公司加强合规审查,强化过程管控和刚性控制,减少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并定期对合规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对重大或反复出现的合规风险和违规问题,深入查找根源,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过程管理,持续改进提升。

 

为强化从业人员合规管理,公司将合规培训纳入信托经理必修学习,定期开展信托经理任职资格考试,定期开展员工行为排查。

 

(二)锚定公司治理目标,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信托公司治理应当体现受益人利益最大化的基本原则,认真履行受托职责,遵循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原则,恪尽职守,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2025年4月1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第三章“公司治理”指出,信托公司应当按照收益与风险兼顾、长期与短期并重的原则,建立科学的内部考核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信托公司在设定内部考核、绩效薪酬指标时应当充分考虑合规经营、风险管理情况。信托公司应当按照法定程序明确绩效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的触发条件、适用范围、金额、方式等内容。

 

为了增强治理的针对性,将治理原则转化为可落地的决策规则与价值创造逻辑,确保企业既合规稳健,又具备持续竞争力,云南信托将长期战略转型指标深度嵌入高管、各部门及员工的年度或季度绩效管理目标书,以此精准聚焦战略转型方向,确保公司各级人员的工作均围绕长期转型核心有序开展。为发挥好薪酬绩效指挥棒作用,公司加大对风险、合规、内控以及案件防控的绩效考核力度,纠改错位经营惯性,避免业务粗放发展。针对受到行政处罚的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公司加强评先评优管理与问责力度;在绩效考核过程中,进行严格考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调低其绩效评级,以彰显对违规行为的严肃态度;同时,严格执行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确保薪酬管理的规范性与合理性;对重大违规和重大风险事件进行倒查,严肃追责问责失职渎职等行为,如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重大合规风险隐患存在瞒报、漏报情形的,在合规考核中对责任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实施“一票否决”,不得评先评优,并及时推动内部问责。在异地部门设置和管理方面,为减少跨区域展业带来的运营和管理障碍,公司统一规范化管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有序合规设置异地部门,持续加强异地员工管理,实现公司异地业务板块的合规高效运营。

 

总体而言,强化党建与公司治理的融合,提升法人治理有效性,是保障信托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云南信托将进一步深化党建引领,积极培育良好法人文化,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机制,厚植“金融为民、金融报国”情怀,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信托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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