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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券商有了新对手:首单信托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落地

来源:中国证券报

8月21日,中信信托成功参与分销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18方正MTN001;债券代码:F101800922),中标量为6000万元,并根据发行安排于8月22日完成缴款。这标志着信托公司的首单债券承销业务落地。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作为我国债务资本市场中最重要的产品之一,一直由银行和券商进行承销。事实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信托公司可以申请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但一直没有信托公司参与这项业务,2017年9月7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的公告》,启动意向承销类会员(信托公司类)参与承销业务市场评价工作,信托公司经过市场评价获得承销业务资格的,可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


2018年4月1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公告显示,中信信托、兴业信托、华润深国投信托、中诚信托、华能贵诚信托、上海国际信托等6家信托公司获批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商(信托公司类)资格。


中信信托作为首批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的信托公司之一,经过几个月的积极筹备,制定了较为完备的内控制度,同时建立了严格的防火墙机制,保证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与受托管理业务独立运作和人员分离,防范利益冲突。


业内人士表示,首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成功分销标志着信托公司进军资本市场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信托公司通过债券承销实现了非标资产和标准化资产的双轮驱动,为融资主体提供了多元化融资选择和综合性金融解决方案,更加有力地支持了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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