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润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4月
信托期限
1. 信托名称:川润股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期限:24月
3. 成立规模:8000万元
4. 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计划资金用于投资上市公司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272.SZ)的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以及信托业保障基金。闲置的信托计划资金可用于投资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包括银行活期存款、银行定期存款和银行协议存款等各类存款)、债券逆回购。
5. 保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证券经纪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最低认购额: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优先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委托人认购中间级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其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最低认购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