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信-弘辉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4月
信托期限
1.信托名称:云信-弘辉29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期限 : 24月
3.成立规模 : 15,000万元
4.资金运用方式:信托资金投资于委托人指定的资产管理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以资产管理产品的相关文件约定为准,受托人不进行监控,对因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不符合投资范围和投资限制引发的纠纷,本信托计划受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资产管理产品存续期间有可能调整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要素,本信托计划委托人/受益人同意受托人无需另行向其进行披露。本信托计划项下,可将本信托成立之日的1%的信托资金用于认购信托保障基金,用于认购信托保障基金金额为[信托成立日的信托单位总份数×1元×1%]。
信托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银行存款。
5.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万元,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