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信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4月
信托期限
1. 信托名称:协信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期限:24月
3. 成立规模:25,100万元
4. 资金运用方式:上海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交易所债券、可转换债券、网上新股申购、证券投资基金(只允许在交易所二级市场上进行证券买卖) ,国债逆回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和银行存款。
5. 保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证券经纪商: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最低认购额: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优先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委托人认购中间级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其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最低认购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