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20月
信托期限
1. 信托名称:启鸿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期限:120月
3. 成立规模:150,000万元
4. 资金运用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或者已经公开发行且即将公开挂牌交易的股票(含新股申购和大宗交易,仅包括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不含融资融券)、港股通(需经受托人确认符合运营条件)、公开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其中ETF、LOF仅限交易所买卖交易,不可场外申赎)、债券(仅包括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企业债、公司债和可转债,同时企业债和公司债须主体评级在AA+(含)以上且债项评级AA+(含)以上)、银行存款、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含券商现金类理财产品),以及经全体委托人书面同意后的其他金融工具。未投资的信托计划资金仅限于存放在信托计划专用银行账户。
5. 保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证券经纪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最低认购额: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优先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委托人认购中间级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其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最低认购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