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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托云霞9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信托名称:云南信托云霞9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期限:24月

3. 成立规模:150,000万元

4. 资金运用方式:本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投资于国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A股股票、新股申购、货币市场基金、可转换债券、国债逆回购、证券投资基金(其中ETF、LOF仅限交易所交易,不可场外申赎)、银行存款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流动性良好的金融工具,并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认购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

上述“A股股票、新股申购、货币市场基金、可转换债券、国债逆回购、证券投资基金”,仅限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相应交易品种。

受托人有权对上述投资组合范围进行调整,但须征得全体委托人以及投资顾问的书面同意。

5. 保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 证券经纪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最低认购额: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优先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委托人认购中间级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其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最低认购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