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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顺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信托名称:合顺1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期限:36月

3. 成立规模:  15,000万元

4. 开放日: 本信托计划每个信托利益核算日开放一次,指本信托成立日起的指定日(指每自然季度末月21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开放日的申购和赎回需事先征得受托人的同意。

5. 资金运用方式:

(1)权益类资产:沪、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新股申购、基金。

(2)固定收益类资产:交易所市场国债。

(3)现金类资产:现金及等价物(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

(4)信托业保障基金(按最新监管政策执行)。如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受托人可以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

6. 保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证券经纪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投资顾问:弘坤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9. 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万元,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