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证券融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20月
信托期限
1. 信托名称:浙商证券融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期限:120月
3. 成立规模:6,000万元
4. 资金运用方式:投资于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国债逆回购交易品种,银行存款以及受托人认可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受益权以及其他理财产品,以期谋求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5. 保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证券经纪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最低认购额: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优先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委托人认购中间级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其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最低认购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