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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托·聚鑫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信托名称:云南信托·聚鑫16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期限:12月

3. 成立规模: 46,320万元

4. 开放日:本信托计划每个估值基准日开放一次(指每自然季度末月20日以及信托计划终止日),第一个开放日为信托计划成立后第一个估值基准日。

5. 资金运用方式:投资二级市场流通股票,闲置资金限于投资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国债逆回购等现金管理类产品及信托业保障基金(按最新监管政策执行)。如法律法规规定受托人需取得特定资质后方可投资某产品,则受托人可以在获得相应资质后开展此项业务。

6. 保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证券经纪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投资顾问:台州思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 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万元,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