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通5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20月
信托期限
1. 信托名称:汇通5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期限:120月
3. 成立规模:11,100万元
4. 资金运用方式:根据全体委托人的意愿,投资于受托人认可的券商资产管理计划、基金专户以及信托产品,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款。
5. 保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6.最低认购额: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优先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委托人认购中间级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其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最低认购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