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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金·云信私募工场(六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8期

1.信托名称:中金·云信私募工场(六期)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第8期

2.信托期限:60月

3.成立规模:300万元

4.开放日:成立日后的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资金运用方式: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集合管理、运用,受托人根据全体委托人的意愿及指定,聘请深圳市前海德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并与之签订投资顾问合同,并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于证券投资以及信托业保障基金等,以期获取信托收益,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6.保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证券经纪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8.投资顾问:深圳市前海德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最低认购额:委托人初始认购时,除经受托人同意外,委托人的初始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受托人有权调整委托人后续认购金额下限。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委托人已经认购且仍然持有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委托人可追加信托资金,每次追加信托资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或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