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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托·瑞恒【17】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信托名称:云南信托·瑞恒【17】号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期限: 36个月

3. 成立规模: 6,441万元

4. 资金运用方式: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运用信托资金于向标的公司湖州吴兴西山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增资成功后我司按约定将所持股权转让给南太湖公司。

5. 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万元,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