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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信皖江金租第二期租赁财产权信托

1. 信托名称:云信皖江金租第二期租赁财产权信托

2. 信托期限: 81个月

3. 成立规模:  137,703.8163万元

4. 资金运用方式: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的信任,将对承租人享有的租赁债权和其他权利及其附属担保权益委托给受托人云南信托,设立“云信皖江金租第二期租赁财产权信托”,受托人以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持向合格投资者发售信托份额。

5. 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万元,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