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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龙平衡资本市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名称:中国龙平衡资本市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期限:60月

3.成立规模 : 44,421,270.96元

4.开放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下一工作日确认退出

5.资金运用方式: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集合管理、运用,受托人根据全体委托人的意愿及指定,聘请上海泓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信托计划的投资顾问并与之签订《投资顾问合同》,并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将信托资金集合运用于有价证券投资,以期获取信托收益,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

6.保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证券经纪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投资顾问:上海泓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最低认购额:委托人首次认购时,除经受托人同意外,委托人的首次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受托人有权调整委托人首次认购金额下限。

在本信托计划存续期内,如果委托人已经认购且仍然持有本信托计划的信托单位,委托人可追加信托资金,每次追加信托资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或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

    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