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胜二期管理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0月
信托期限
1.信托名称:沃胜二期管理型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期限:60个月
3.成立规模 : 6,070万元
4.开放日:本信托计划开放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后的每季度末月15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5.资金运用方式: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运用信托资金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的所有投资产品以及信托业保障基金。
6.保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7.证券经纪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投资顾问:上海沃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万元,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