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珈贝壹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信托名称:珈贝壹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期限:60月

3.成立时规模 : 1,390万元

4.开放日:本信托计划开放日为信托计划成立日后的每季度最后一个自然月15日 ,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5.资金运用方式: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运用信托资金于证券市场投资。

6.保管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证券经纪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投资顾问:成都天府新区珈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万元,追加信托资金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或以1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