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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利17号单一资金信托

1. 信托名称:聚利17号单一资金信托

2. 信托期限:12月

3. 成立规模: 7,500万元

4. 开放日:委托人有权指定本信托存续期间任一交易日作为开放日。

5. 资金运用方式: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受托人的名义,由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规定运用信托资金投资于:(1)权益类资产:仅限通过二级市场(含大宗交易)投资于标的股票神州泰岳(300002.SZ)、滨化股份(601678.SH)、宜昌交运(002627.SZ)及其他沪深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基金。(2)固定收益类资产:交易所及银行间市场国债、金融债、公司债、可转债、债券型基金。(3)现金类资产:现金及等价物(银行活期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

6. 保管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 证券经纪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8. 投资顾问:泰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9. 最低认购额:人民币100万元,除非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本信托计划的自然人投资者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