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峰1期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4月
信托期限
1.信托名称:云峰1期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信托期限:12月, 展期12月
3.成立规模:48,000万元
4.资金运用方式:集合全体委托人的货币资金,投资于A股股票、交易所债券和基金等有价证券,获取证券投资的差价收益和红利分配,或者以委托人同意的其他方式进行运用,以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通过受益权分层安排,满足不同委托人/受益人的风险-收益偏好。
5.保管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证券经纪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认购额: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优先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委托人认购中间级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其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最低认购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