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 400-6880909
本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托学堂 > 行业动态

消费金融增长放缓,信托加速入场“分羹”

来源:用益信托网

过去两年,被称为“蓝海市场”“万亿级市场”的消费金融行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随着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的变迁,所谓的“蓝海”正在发生变化,消费金融的服务主体逐渐由银行扩展到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及信托等机构。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不少信托公司把消费金融领域作为战略性转型方向,积极布局,增强机构层面的合作,建立自己的消费金融核心业务体系,以期抢占消费金融领域更大的市场份额。


消费金融ABS前景可期


根据艾瑞咨询预计,消费市场在未来四年将持续扩张,预计2020年市场规模将达72万亿元,消费金融市场规模预计超过12万亿元。目前,市场上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大致分为四类:一是商业银行;二是银监会批准成立的消费金融公司,拥有消费金融合法牌照;三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包括电商平台、互联网分期平台和现金贷平台等;四是其他机构,包括部分小贷公司和信托公司。


在消费金融市场持续扩张的竞争中,解决资金来源成为消费金融行业发展的关键。截至2018年9月20日,获批持牌的消费金融公司有25家,除银保监会列明的22家外,还有3家尚未完成工商注册。除传统的股东注资与金融机构融资外,ABS逐渐成为各大商家积极运用的融资渠道之一。据融360统计,2017年消费金融ABS出现井喷,一年内发行规模增长了4倍有余;而截至2018年初至7月31日,消费金融领域共发行40只ABS类产品,数量不足去年同期的1/3,发行规模963.10亿元。


马上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持牌消费金融公司ABS发行仍在有序进行,而非持牌机构比如小贷公司等,他们在交易所发行受到一些限制,且非持牌从事消费金融的机构数目众多,实力和资质等方面也参差不齐,规范性相对会弱一些,因此会影响这类机构的ABS发行。“随着消费金融公司发展的不断成熟,国内消费金融ABS的发展前景可期,而市场上的机构投资者则更偏向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发行的ABS。”


信托转型“渗入”消费金融


传统的消费金融服务多由银行提供,而随着市场下沉,消费金融的服务主体逐渐扩展到消费金融公司、信托及其他机构。且在资管新规下,信托公司需要进行业务创新来增加潜在增长力,多家信托公司纷纷发力消费金融信托业务。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7年末已有18家信托公司明确开展了消费金融信托业务。


“信托业在消费金融领域布局渗透率偏低,业务增长空间大,信托公司积极布局消费金融领域大有可为。”普益标准信托研究员吴红丽认为,目前信托公司在消费金融领域的信托规模仅1000亿元左右。信托公司作为后来者,在消费金融产业链中可以担任资金供给方、消费金融服务方的角色,主要通过发行消费金融信托产品以“助贷”模式、“流贷”模式和ABS模式,与其他机构在业务层面展开消费金融业务合作。


吴红丽表示,与市场上鱼龙混杂的P2P及互联网金融公司相比,信托公司牌照优势明显,而接入央行征信系统、建立覆盖消费金融行业的数据库,也是信托公司发力消费金融业务的重要举措之一。相比传统信托产品多是单体大额非标项目,消费金融最大的特点是受众分散且为小额信贷。“因此要做大规模,关键在转变风控观念,需要配备专门的消费金融业务系统,要做好前期信用审核、放款、项目存续和资金清收四个阶段的规划。”


诚信引领未来    专业创造价值

400-6880909 周一至周五9:00-11:30 13:00-17:30
立即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