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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国家安全,人人有责 ——云南信托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国家安全是国家的基本利益,是一个国家处于没有危险的客观状态,也就是国家没有外部的威胁和侵害也没有内部的混乱和疾患的客观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国家安全包括以下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金融安全、资源能源安全、粮食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外层空间及国际海底区域和极地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等。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国家安全法》规定,国家加强国家安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国家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6年4月15日是新国家安全法实施以来的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对于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以设立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契机,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国家安全法,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就能够通过多种方式,促使人们坚持底线意识和责任意识,进而形成全民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的生动局面。

党的十九大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列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写入党章,强调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增强全党全国人民国家安全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维护国家安全的强大合力。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精神,在第三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云南监管局以“开拓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新局面”为主题,发出通知并要求全省各金融机构开展2018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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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紧紧围绕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云南监管局的《通知》要求,结合金融企业特点,制定了《云南信托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的方案》,采取在公众场合挂横幅、播放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片,在公司网站、自媒体公众号上发布国家安全教育相关推文、由公司合规风控部给公司信托财务、投资运营、业务等相关部门员工做题为《金融机构对国家安全的责任》的专题知识讲座、向监管部门报送活动情况报告等多种形式,既“全面覆盖”又“突出重点”地对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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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这次活动,公司向全体干部员工、客户和社会大众传播了国家安全知识,提高了全体干部员工的国家安全法制意识和保密观念,增强了维护国家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体系的建设履行了社会责任,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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