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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业务
 
    2001年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2002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奠定了信托业的制度基石,使得信托业务的开展有了规范的法律保障。 在目前国内的金融体系构架下,相对于其他理财产品,云南信托的信托理财具有四个特点:
一、投资领域多元化:
能够投资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具有最广泛的投资领域,多元化投资渠道能够帮助投资者更加有效配置资产、分散风险。
二、财产独立:
信托财产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具有很强的安全性和独立性,每个信托计划单独记帐,与其他信托分开管理,并委托商业银行托管,运作更规范更透明。
三、专家理财:
高素质、富有投资经验的理财专家,为客户量身定制理财方案,为客户安享信托理财收益。
四、产品灵活:
产品设计灵活,为投资者量身定制理财方案,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
截止2006年年末,公司共计发行、设立信托项目56个,(其中2006年23个),规模40亿元;已结束信托目22个,全部按期及时兑付;现存信托项目34个,现存信托业务规模21亿元。其中:集合资金信托20个,规模12.64亿元;单一资金信托10个,规模2.06亿元;财产信托4个,规模6.1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