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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信托-财杰可交换私募债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 信托名称:云南信托-财杰可交换私募债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 信托期限:42月

3. 成立规模:3060万元

4. 资金运用方式:主要投资于可交换债券以及信托保障基金,本计划不主动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但由于投资可交换私募债券所造成的转股不受此限制。闲置资金也可以投资于央票、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逆回购等。

5. 保管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证券经纪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 最低认购额: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优先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机构委托人认购中间级信托单位的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

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其单笔认购资金金额最低为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万元),并可按人民币100万元的整数倍增加。受托人有权根据情况调整个人投资者、机构委托人认购一般信托单位的最低认购资金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