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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信托知识库】信托知识百问百答(171-180)

171. 什么是信托公司客户关系管理?

 

 答:信托公司客户关系管理是信托公司通过不断加强与客户交流,了解客户需求,并对产品及服务进行改进和提高以满足投资者需求的连续过程。通过客户关系管理,将现有客户资源进行整合、筛选、开发、管理,建立并完善客户信息档案,对其中的重要客户信息进行系统收集、分析整理、制定重要客户营销开发战略,最大限度地挖掘信托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作潜力,同时通过市场营销能力的提升来提高客户的价值回报,是信托公司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172.信托公司通常采用哪些方式来推进客户关系管理工作?

 

 答:信托公司通常采取以下七项系统化的方式来实现并优化客户关系管理:(1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与电话服务中心:CRM系统是指运用信息技术,根据客户特点有针对性的给客户推荐产品,实现高标准的客户精分,对客户进行管理与服务。电话服务是指以自动语音或人工通服务为客户提供产品情况、产品投资分析等信息;(2)邮寄服务:信托公司向委托人、受益人邮寄信托产品信息、投资策略报告和相关资讯等材料,使客户及时了解市场变动情况;(3)自动传真、电子邮箱与手机服务:这三种服务市场需求较大,尤其是对于信托合同、认购风险申明书、信托计划说明书等材料而言;(4)专人服务:是指对投资额较大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提供的最具个性化的服务;(5)信托公司网站等互联网应用:指通过互联网向客户提供容量更大、范围更广的信息查询、信托交易、即时或非即时的咨询、自动回邮或下载服务,并接受投诉和建议;(6)媒体和宣传手册:信托公司通过电视、电台、报刊、新媒体等方式普及信托知识、传达专业信息和传输正确的信托投资理念。宣传手册可以作为一种广告资料运用于销售过程,也可以宣传公司形象和新产品;(7)讲座、推介会和座谈会:这三种方法可以为客户提供一个面对面交流的机会。

 

 

 

 

173.什么是反洗钱工作?

 

 答: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违法者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其在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规定采取相关措施的行为。

 

174.信托公司在进行反洗钱风险评估时,是如何对客户分类的?

 

答:信托公司在进行客户尽职调查时,通常会根据反洗钱管理的要求对信托消费者的洗钱风险进行评估,将信托消费者划分为高风险类客户、关注类客户和低风险类客户。高风险类客户的特征包括:客户身份资料经核查,与客户留存资料不相符的;每季度累计报告可疑交易超过3次,涉嫌洗钱及恐怖融资的;大额提现频繁,每季度超过3次的。关注类客户的特征包括:每季度累计报告可疑交易在3次以内(含);大额提现比较频繁,每季度3次以内(含);客户资料不齐全或身份资料未能及时更新。低风险类客户特征包括:账户开户资料齐全,经核查与客户留存资料相符的;不存在被报告过可疑交易行为的;通过有效途径了解并确信,该账户不会对信托公司带来法律风险或承受处罚损失。

 

 

 

175.什么是营业信托?

 

答:营业信托也叫商事信托,是指受托人将信托作为经营业务,并以盈利为目的。在我国,从事营业信托的机构主要是信托公司,帮助委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并收取报酬。信托机构从事营业信托,不仅要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相关规定,还要接受相关金融法规的约束和监管部门的监管。与之相对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担任受托人的信托包括民事信托、慈善信托。民事信托以完成一般的民事法律行为为内容,通常是以个人财产为抚养、赡养、遗产继承等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原则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民法》的相关规定。

 

 

176.什么是主动管理信托?

 

答:主动管理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资产管理过程中发挥主导性作用,承担产品推介、项目筛选、投资决策及实施等主要管理职责,并收取合理信托报酬的营业性信托业务。上述所列产品推介、项目筛选、投资决策及实施等主要管理职责中,信托公司将其中一至二种职责外包给其他金融机构,但不影响受托人主动管理地位的信托项目仍可划分为主动管理类。主动管理类信托有两点最主要的特征:(1)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项目中处于主导地位;(2)信托公司承担主要管理职责。

 

 

177.什么是被动管理信托?

 

答:被动管理信托是指,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在信托项目的产品设计、客户推介、项目筛选、投资决策等重要环节不承担实质职责,主要承担一般信托事务的执行职责,仅对委托人的决策、指令进行简单的执行,并收取相对较低水平的报酬的信托业务。


 

178.信托公司在确定了项目主动管理或被动管理类别后,能否进行修改?

 

答:根据要求,信托公司在确定了信托项目的主动管理或被动管理的类别后,不得随意更改,在净资本计算、监管评级、信息披露、数据报送、管理核算等任何工作、任何环节均应保持口径一致。

 

 

179.信托公司设立集合信托计划,需要遵循哪些要求?

 

答:依据《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第五条,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应符合以下要求:(1)委托人为合格投资者;(2)参与信托计划的委托人为惟一受益人;(3)单个信托计划的自然人人数不得超过50人,但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自然人投资者和合格的机构投资者数量不受限制;(4)信托期限不少于一年;(5)信托资金有明确的投资方向和投资策略,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其他有关规定;(6)信托受益权划分为等额份额的信托单位;(7)信托合同应约定受托人报酬,除合理报酬外,信托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直接或间接以信托财产为自己或他人牟利;(8)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要求。

 

 

180.融资类信托包含哪些业务形式?

 

答:信托公司在融资类信托业务中主要承担的职责是向委托人或受益人推荐信托项目,向特定项目提供债务融资并索取融资本金和利息,资金运用方式包括信托贷款、信贷资产受让信托、以及带有担保安排的股权融资型信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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