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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信托知识库】信托知识百问百答(151-160)

151.境外金融机构入股成为国内信托公司的股东,需要满足哪些要求?

 

答:根据《信托公司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若境外金融机构想作为信托公司股东,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国际相关金融业务经营管理经验;(2)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2年对其作出的长期信用评级为良好及以上;(3)财务状况良好,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4)符合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及监管当局的审慎监管要求,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5)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和健全的风险管理体系;(6)所在国家或地区金融监管当局已经与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建立良好的监督管理合作机制;(7)具有有效的反洗钱措施;(8)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状况良好;(9)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信托公司应当遵循长期持股、优化治理、业务合作、竞争回避的原则,并遵守国家关于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有关规定。

 

 

152.在经营过程中,信托公司如何收取信托报酬?

 

答:《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对信托报酬收取方式作出明确规定:信托公司经营信托业务,应依照信托文件约定以手续费或者佣金的方式收取报酬,信托公司收取报酬,应当向受益人公开,并向受益人说明收费的具体标准。报酬包括固定报酬和业绩报酬两种。信托公司为受益人利益履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义务并收取相应的信托报酬,受益人自担投资风险并获得收益。此外,若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前,信托公司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153.信托公司的治理结构是什么样的?

 

答:根据《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信托公司应建立“三会一层”为主体的治理体系,“三会”是指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一层”主要是指高级管理层。信托公司应构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监高管理机制。信托公司完善的治理结构有利于信托公司实施稳健、良好的经营,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保证信托产品的风险可控。

 

 

154.信托公司的净资本是什么?

 

答:净资本是指根据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公司资产结构的特点,在净资产的基础上,对各固有资产项目、表外项目和其他有关业务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控制指标

 

 

155.信托公司的净资本是如何计算的?

 

答:根据《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规定,净资本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各类资产的风险扣除项-或有负债的风险扣除项-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风险扣除项。信托公司应当在充分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计算净资本。

 

 

156.为什么要对信托公司进行净资本管理?

 

答:监管当局对信托公司进行净资本管理,其目的一方面是要加强信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促进信托公司安全、稳健发展;另一方面,则是确保信托公司固有资产充足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以满足抵御各项业务不可预期损失的需要,最终实现信托公司、信托行业的平稳健康发展,维护信托消费者的长远利益。

 

 

157.信托财产的运用有什么限制?

 

答:信托公司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采取投资、出售、存放同业、买入返售、租赁、贷款等方式进行,监管另有规定的可从其规定,但是信托公司不得以卖出回购方式管理运用信托财产。

 

 

158.信托公司固有业务的限制性规定有哪些?

 

答:根据我国《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规定,(1)禁止信托公司使用固有财产进行非自用固定资产投资和实业投资;(2)信托公司对外担保的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50% ;(3)信托公司不得开展除同业拆入业务以外的其他负债,信托公司同业拆入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20%;(4)关联交易有特殊要求;(5)信托公司固有财产对同一借款人及其关系人的授信及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自身资本净额的10%;对全部关系人的授信及投资余额不得超过自身资本净额的50%

 

 

159.信托公司信息披露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答: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信托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的信息披露和具体业务的信息披露。信托公司整体经营状况的信息披露是指信托公司依法将反映其经营状况的主要信息,如财务会计报告、各类风险管理状况、公司治理、年度重大关联交易及重大事项等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予以公开的过程。信托业务的信息披露,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时,按照诚信、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的原则向委托人和受益人披露信托业务的相关信息。此外,信托公司开展固有业务时,也应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

 

 

160.什么是信托产品的尽职调查?

 

答:信托尽职调查是信托产品设立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指信托产品各方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就本次信托相关的各类事项开展的现场调查、信息收集、资料分析等一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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