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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信托知识库】信托知识百问百答(31-40)

31.信托在子女保障方面是否有专门的一些设计或安排?

答:有的,通过设立子女保障信托,可以解决信托消费者在子女保障方面的问题。子女保障信托是指由父母、长辈作为委托人,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委托人将财产交由信托公司管理和处分,并通过信托公司的专业化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向委托人的子女分配信托收益,满足子女在养护、教育及创业等方面的需求。例如,信托消费者小信将1000万元委托给信托公司,成立一个家族信托来,来保障子女未来生活,并约定在每年提供给子女一定生活费用,此外,还约定在子女升学、毕业、结婚、创业时分别提供不同金额的费用,以满足孩子在不同阶段的资金需求,这就体现了信托的子女保障功能。

 

32.信托行业如何保障慈善信托真正用于公益慈善目的?

 

答:为了保障慈善信托实现公益目的,《慈善法》规定了几大保障措施。首先,慈善信托可以设置信托监察人。信托监察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提起诉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通过设置信托监察人,可以有效维护受益人利益,保障慈善信托的安全。其次,慈善信托的设立要在民政部门备案,民政部门会对慈善信托进行评估。如果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违反了信托义务或者无能力履行其职责的,民政部门有权要求变更受托人。最后,《慈善法》对慈善信托的信息披露也作出了特殊要求,规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至少每年一次对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进行报告,报告需要经过信托监察人的认可,然后在民政部门指定的平台上进行公开。

 

33.在遗产继承的过程中,信托能发挥什么作用?

 

答:委托人可以通过设立遗产管理信托,来实现财富的传承。遗产管理信托是指委托人将他所拥有的财产设立信托,并将信托财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和给付等详细规划列明于遗嘱中。与资金、不动产或有价证券等信托业务相比,遗产管理信托最大的不同点在于,它是在委托人死亡后才生效的。遗产管理信托的主要作用包括帮助没有能力管理遗产的遗孀遗孤,按委托人生前愿望管理信托财产、合理分配遗产、避免遗产纷争等。一直以来,中外名人、富豪多采用遗产管理信托这一资产传承方案,比如洛克菲勒家族、戴安娜王妃、梅艳芳、沈殿霞等均采取遗产管理信托来传承自己的财产。

 

34.养老信托是什么?常见的模式有哪些?

 

答:养老信托是信托公司开展的养老金融业务。养老金融是指围绕社会成员各种养老需求所进行的金融活动的总和,具体包括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部分。结合信托的功能和信托公司的实践,养老信托具体包括养老融资信托、养老投资信托、养老金信托、养老消费信托、养老公益信托、养老财产信托等多种形式。从当前市场情况来看,养老金信托较为常见,即是指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作为信托资产,交给信托公司管理和经营,职工退休后获益的一种信托形式。在养老金信托中,员工享有的利益取决于职业养老金计划的类型。通常,职业养老金计划分为两种,一种是收入关联计划,另一种是货币购买计划。收入关联计划按照受益人退休或离开企业时在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来计算应得的养老金利益。货币购买计划是根据员工和企业交纳的分摊款,以及养老基金的投资报酬,来决定企业员工能够获得的利益。

 

35.信托从业人员说信托财产有独立性,这个独立性怎么理解呢?

 

答:信托财产的独立性,指的是信托一旦成立,信托财产就从委托人的财产中分离出来,且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中,同时在信托结束前不会成为受益人的财产,因此是一种独立的财产整体。这种独立性的出发点是为了保证信托财产的安全,确保信托目的能够实现。例如,信托消费者小信为了保障自己晚年的家庭生活,将一笔资金和股权委托给信托公司管理,成立一个家族信托,受益人设为小信、小信的妻子与儿子。那么这笔资金和股权就作为信托财产,独立于小信、信托公司、小信妻子与儿子的其他财产。如果小信破产或意外身故,已经设立信托的财产就不能作为清算财产用来偿还债务或作为遗产继承;如果小信儿子欠了外债,也只能用信托分配的收益去偿还债务。这一特性能够充分体现信托制度的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特征。

 

36.信托的安全性是如何体现的?

 

答:因为有信托财产独立性的特殊制度设计,以及受托人约定职责和法定职责的双重设计,信托在保障受益人利益方面,比传统的财产制度更加安全可靠。信托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责任与利益分离,信托设计下,因有受托人承受信托财产的名义所有权,这样,伴随所有权产生的管理责任由受托人承担,另一方面伴随所有权产生的利益则由受益人享受,信托使受益人处于纯享利益而免去责任的优越地位。二是破产隔离功能,《信托法》规定,信托财产既区别于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其他财产,也区别于受托人的固有财产和受托人接受的其他信托财产,当破产清算时,信托财产不受追责。三是信托受益权的追及性,信托受益权不仅具有债权的特性,还具有一定的物权特性,当受托人管理不当时,委托人或受益人有权向受托人追责。

 

37.信托的风险管理功能是如何体现的?

 

答: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使得信托制度具有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例如,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利用信托的破产隔离机制可以防范原始资产权益人对证券化资产所带来的风险;同时,原始权益人的债务不再与信托产品的资产及其收益混同,从而使信托产品远离发起机构的破产风险;再者,信托机构可以为社会上需要防范风险的企业提供信托制度安排;最后,信托还可以发挥管理交易风险的功能,买卖双方可以将货物和贷款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由受托人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执行。

 

38.信托的公司治理功能是如何体现的?

 

答:在信托制度出现的早期,信托业务大部分都是以个人作为委托人的,随着现代公司的建立和广泛发展,以公司等法人机构作为委托人的法人信托日益兴盛起来,信托除了发挥传统的投资和融资功能外,围绕完善公司治理等目的的商事服务功能运用逐渐普遍,其中以表决权信托最具代表性。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公司随时面临被兼并或收购的威胁,通过将多数股东权利集中给信托机构代为行使,可以防止竞争者在市场上大量收购公司股权而取得控制权的威胁。或当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倒闭风险时,通过表决权信托的集中,也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少数股东的利益。

 

39.如何理解信托的财产管理功能?

 

答:信托的财产管理功能是指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的约定,按照委托人的意愿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处分,而不是按照受托人自己的需要来运用信托财产,这是现代信托设计中受托人应有的法律义务。举例来讲,信托消费者小信希望自己的财产能稳定增值,给自己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但是自身没有精力且缺乏理财能力,因此小信找到一家信托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成立信托,借助受托人的专业投资管理能力来达成自己的心愿,实现财产的增值,这就体现了信托的财产管理功能。

 

40.对于我国A股市场,信托消费者能不能通过信托进行投资?

 

答:可以。在信托产品中,有专门投向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这类产品的资金投向范围包括A股股票、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国债、可转债、1天和7天逆回购、银行存款等类别的资产。目前我国证券投资信托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阳光私募信托产品、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信托中的信托等。其中,阳光私募信托产品是非结构性产品,所有信托投资者承担相同风险;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中,信托投资者根据风险承担能力和风险承担意愿不同,被分为优先级信托投资者和劣后级信托投资者,优先级信托投资者获取约定的收益,收益有限,但承担的风险相比劣后级信托投资者也要更小,而劣后级信托投资者需承担投资组合下跌的风险,不过也能获得扣除各类费用后的剩余投资收益,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信托中的信托则是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其他信托产品,起到风险分摊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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