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托同业业务是指以金融同业客户(主要是银行客户)为服务与合作对象,以同业资金融通为核心的各项业务。
云南信托自从2003年重新登记以来就开始涉足资本市场同业业务,长期积累同业经验、同业客户、同业业务,遵循“诚信引领未来,专业创造价值”的发展理念,与各类金融同业合作伙伴在产品、渠道、客户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截止2016年12月,目前云南信托同业业务已经遍及全国3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业务重点地区集中在上海、广州、深圳、北京、福建、江西、浙江、重庆、辽宁、云南等地区,公司合作伙伴涵盖国有商业银行、全国性的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信用社等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我公司目前开展的同业业务主要包括以下几大模块:
★信托贷款业务
★股权投资业务
★证券、期货投资业务
★财产权信托业务
★收/受益权信托业务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包括银登中心信贷资产转让业务)
★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
★银监许可的其他同业业务